18906397670
各种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腐蚀性气体、潜水性气瓶和经常接触海水的气瓶每两年检查一次。
(2)每三年对装有普通气体的气瓶进行一次检验。
(3)每五年检查一次装有惰性气体的气瓶。
(4)液化气钢瓶,按GB8334的规定执行。
(5)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6)每五年检查一次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和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进行检查。当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7)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坏或对其安全可靠性产生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测。在启用之前,应检查库存和关闭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
(8)汽车用气瓶、瓶阀和其它配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